誠信經營

誠信經營

綠界企業文化首重誠信,為貫徹理念,由董事會決議通過「誠信經營守則」,由行政管理部負責推動誠信經營守則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並於每年(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執行狀況,最近一次董事會報告日期為112年12月21日。

📄 112年度企業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報告

為落實「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綠界除定期在教育訓練活動對新進及在職同仁大力宣導內容外,更要求同仁遵守。此外,與綠界有業務往來的商業夥伴們經本公司發佈「誠信經營守則」後,亦承諾願意配合本公司的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包含 :

  • 法令遵循
    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政治獻金法、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前提。

  • 誠信廉潔商業活動
    本公司及基於誠信廉潔原則,以公平與透明之方式進行商業活動,對於商業往來之前,應考量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之合法性及是否涉有不誠信行為,避免與涉有不誠信行為者進行交易。與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簽訂契約,內容包含遵守誠信經營政策及交易相對人如涉有不誠信行為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條款。

  • 禁止行賄及收賄
    本公司及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於執行業務時,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客戶、代理商、承包商、供應商、公職人員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之不正當利益。

  • 禁止提供非法政治獻金
    本公司及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對政黨或參與政治活動之組織或個人直接或間接提供捐獻,應符合政治獻金法及公司內部相關作業程序,不得藉以謀取商業利益或交易優勢。

  • 禁止接受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本公司及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或接受任何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藉以建立商業關係或影響商業交易行為。

  • 防範產品或服務損害利害關係人
    本公司及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於產品與服務之研發、採購、製造、提供或銷售過程,應遵循相關法規與國際準則,確保產品及服務之資訊透明性及安全性,制定且公開其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保護政策,並落實於營運活動,以防止產品或服務直接或間接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有事實足認其商品、服務有危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安全健康之虞時,原則上應即回收該批產品或停止其服務。 

📄 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防範內線交易

綠界訂有「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規範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不得洩露所知悉之內部重大資訊予他人,不得向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人探詢或蒐集與個人職務不相關之公司未公開內部重大資訊,對於非因執行業務得知本公司未公開之內部重大資
訊亦不得向其他人洩露。

📄 落實防範內線交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