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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Ticket服務條款

生效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4月29日起

一、ECTicket服務說明

  1. ECTicket服務(下稱「本服務」)係以綠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商務或特店賣家(以下簡稱「賣家」)擔任票券發行單位,並以自身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作為票券對價內容,發行紙本或電子形式之票券,購買者可逕向賣家購買票券。
  2. 購買者依票券實際販售金額所支付之款項,依賣家與本公司合作銀行之約定,存入對應之價金保管或信託專戶,專款專用;所稱專用,係指供發行單位履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使用。前開保管期間如依票券記載為說明。

二、賣家權利義務

  1. 賣家應遵循《綠界會員服務條款》《會員服務規範》 及《隱私權政策》及其他《交易管理規章》等規範,販售或交易票券, 如經本公司查核賣家有違反上述規範等情事者,本公司得不經通知暫停或終止賣家使用本服務。
  2. 賣家應遵循《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並將應記載事項內容刊載於紙本或電子票券,以維護購買者之權益。
  3. 賣家刊登或販售票券有違反法規或本公司相關規範之情形,賣家同意無條件接受購買者退貨退款,並賠償購買者及本公司因此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或主管機關裁罰),本公司得採取一切適當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暫停或終止賣家使用本服務或退還購買者原支付之金額),本公司亦得從賣家綠界帳戶餘額扣除或暫時保留,賣家應支付的任何費用及賠償。
  4. 賣家同意或啟用本服務後,依本公司與賣家間相關約定,支付本服務使用費用,且非可歸責於本公司者,該費用不得申請退還之。
  5. 賣家提供之購買者資訊,須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相關規定取得之,並告知該資訊為完成票券販賣或核銷等票券行為,將提供予本公司使用存取之。
  6. 賣家使用本服務時應定期核對本服務之一切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票務資訊、帳務資訊或交易資料等),於本服務資訊有錯誤、不完整時,賣家應立即向本公司反應,本公司將儘速查核及協助處理;若賣家未盡核對或反應義務,視為賣家同意以本公司於本服務電子記錄為最終且正確之資訊,則賣家因使用本公司資訊造成之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三、購買者權益義務

  1. 購買者消費購買票券時,須提供交易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卡號、手機號碼、電子郵件信箱等),並應擔保您所提供資訊,皆真實、正確、現有且完整,以利完成票券購買服務。如所提供之資訊若有變動,應立即主動聯繫發行單位更新,如您所提供之資料及個人資訊,若非真實、正確、未更新、不完整或未經持卡人許可有盜刷偽冒之情形者,應由購買人自行承擔相關風險及損失,及本公司因此受之損害或損失。本公司得以暫停或終止提供本服務,如經本公司判斷涉及違法情事者,本公司得配合司法機關提供相關訊息及依法追究。
  2. 購買者應確保所使用手機及其資訊系統之安全,防止非法入侵、取得、竄改、毀損其中紀錄或資料之情形發生。如所使用之手機因任何原因,有前述非法入侵等情事致您使用本服務而受有損害或損失者,將由購買者自行承擔。
  3. 本服務之購買者均可購買所有賣家所發行之票券,皆採認券不認人,故您所購買的紙本或電子票券應妥善保存;如有遺失、被竊或遭盜用等情形,應洽詢發行單位是否補發之。且如本服務系統紀錄已使用者,本公司無法恢復為未使用狀態。
  4. 購買者同意票券載示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購買者如使用本服務轉贈票券前,應先確認受贈人資料是否無誤正確,該票券一經轉贈後,若購買者有修改資料或收回轉贈要求,應由賣家與購買者確認相關資料後,由賣家於本服務系統逕行操作之,本公司概不對前開修改資料及收回轉贈之爭議負責。如本公司查獲賣家販售之票券或購買者所取得之票券,有大量轉賣第三者使用或有其它營利、投機取巧的行為,本公司不對第三者商品或服務的爭議,負有任何形式賠償或補償的責任或義務。如係透過第三方代購(非直接使用本公司金流服務所購買者),應自行承擔票券已使用或無受履約保障等風險。
  5. 購買者使用票券時,應出示紙本或電子票券予賣家,賣家應按票券所載示之內容,完成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並依票券形式核銷已使用之票券。如購買者未出示票券者,賣家得拒絕交付或提供商品及服務。
  6. 賣家提供之商品數量依現場實際供應為主,如商品當日售完或遇系統問題(包括但不限於停電、自然災害、外力入侵等)無法核銷票券者,請逕向賣家反映或擇日再行兌換。本公司將盡力維持本服務票券系統之穩定使用,惟不保證於任何時間及地點皆能兌換。
  7. 購買者於如欲進行退貨須聯繫賣家,並依票券型式而辦理之;紙本型式票券,購買者應將紙本票券交付予賣家辦理退貨,如無提出者,恕無法受理退貨請求;電子型式票券,購買者得自行使用本服務申請退貨,或由賣家與購買者確認後辦理退貨,最終受理退貨與否以本服務系統紀錄為主。
  8. 購買者同意賣家辦理退貨,得依照《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收取不得逾票面金額計算3%之退票手續費。
  9. 本服務退款方式如下:本公司將依信用卡退費流程處理,將購買者欲退款之金額,退至購買人原消費之信用卡下一期帳單,惟購買者應先向賣家聯繫協商退款事宜,若購買者與賣家協商不成,本公司得協助購買者向賣家聯繫退款事宜,以非信用卡方式購買者,亦同。為了維護您的權利,本公司保有調整退款機制及因應,如非使用本服務進行退款者,本公司將不承擔及擔保退款之權利義務。

四、共通條款

  1. 如賣家與購買者有違反以下情事者,本公司得暫停或停止提供本服務及本公司其他服務,如果致本公司或本公司關係企業受有損害,亦不排除依法追究:
    • 不得有任何妨礙、干擾、複製或改製本服務及其相關系統(下稱本服務系統),或其他使用者使用本服務的行為。
    • 不得有其他不符合本服務所提供使用目的的行為。
    • 不得有破壞及干擾本服務所提供的各項資料、功能(例如:您以試探密碼或任何其它之非法手段,未經授權進入本服務相關之任何部份或畫面、與本服務系統或本公司伺服器連結之系統、網路、或透過該系統、網路提供之服務;探查、掃描或測試本服務系統的弱點;破壞本服務或與其連結之網路安全或認證措施;使用本服務以回覆查詢、追蹤或找尋任何關於本服務其他使用者或本公司之訪客、顧客;於本服務或本服務系統中,探索您個人資訊以外之其他相關資訊),或以任何方式侵入、試圖侵入、破壞本服務或本服務系統,或藉由本服務作任何侵害或破壞行為(例如:對本服務或與本服務系統,傳送不合理或不成比例之大量資料)。
    • 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洗錢、詐欺等犯罪行為或不法行為,或基於違法目的使用本服務。
    • 在取得、使用本服務或本服務過程中,不得提交虛偽之身份或交易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卡號、手機號碼、電子郵件信箱等),亦不得提交他人的交易相關資料,或以他人手機為所使用手機。
    • 不得操控本服務之識別功能,偽造傳送至本服務或與本服務系統連結之訊息。
    • 不得假冒、無權代理或代表他人,使用本服務或本服務系統。
  2. 賣家或購買者未經本公司同意授權前,請勿將本服務全部或部分資料,以任何方式進行重製、編輯、公開傳輸、改作、連結等、或其他可能使第三者誤認其與本服務或本服務或本公司間有授權關係或合作關係存在的方式利用。
  3. 本服務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權利人依法享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
  4. 非經本公司或權利人書面同意,賣家或購買者不得擅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傳輸、改作、散佈、發行或公開發表本服務之程序或內容。
  5. 賣家或購買者應配合本公司不定期查核,若經本公司調查賣家或購買者以前三條方式或其他不正當方式使用本服務,則本公司得暫停或停止提供本服務及本公司其他服務(含本服務),如果致本公司或本公司關係企業受有損害,則賣家或購買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6.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之權利,修改後內容將公佈官網、公告,當賣家或購買者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已同意該等修改。
  7. 本服務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綠界會員服務條款》《會員服務規範》 及《隱私權政策》及相關規範條款或公告說明辦理之。基於本服務所提供之相關服務及解釋,均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所提供本服務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8. 為提供賣家、購買者或其他使用本服務之第三人更好之使用者服務品質,本服務將記錄cookies等相關資訊。欲使用本服務者,須同意接受本公司存取使用cookies為前提條件。使用者若設定瀏覽器拒絕cookies時,有可能會被限制或拒絕使用本服務的各項功能,請特別注意。
  9. 本服務條款與各項標題的名稱,其用詞僅在於方便理解辨識。本服務條款所訂的全部或部份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的效力。
  10. 本服務條款付款相關如有未盡事宜,依您提供用於付款信用卡發卡銀行之約定條款辦理。
  11. 本服務條款解釋、補充及適用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因本服務條款所發生的訴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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